第一步:先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页,如图,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第二步:登录后,选择企业名称,再点击底下的企业进入。进入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1、【按期应申报】清册中,纳税人可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表单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报表;此处的按期应申报里出现的待申报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都是纳税人当期需要申报和报送的。
2、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1月19日;2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2月23日;4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4月20日;5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5月19日;6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6月20日;9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9月20日;10月份报税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
3、每月申报:国税和地税。国税包括:增值税。地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印花税等。其中,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
6、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第二步:填写申请表第三步:预览提交页面是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进行预览,查看报告信息是否有误。
2、跨区域涉税事项操作指引预缴、反馈篇 (适用于跨区域经营地广东省外及深圳市企业)(一)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 选择【跨区域报验户】身份,按提示依次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注册手机号码、密码进行登录。
3、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4、进入操作首页, 第一步做外管证报验, 点击左边“跨区域税源信息报告”。
1、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2、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开票流程:点击“我要办税”下面的“发票使用”选项,在左边功能栏里找到“发票票种核定”选项。增加发票领购人信息及票种信息。上传发票印模及身份证复印件,提报。
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的否是:网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在热点服务中点击电子税务局直接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