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属于使馆所在国的国家领土,不属于派遣国的国家领土,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1条第9款中,指出“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邸之建筑物或建筑物之各部分,以及其附属土地。至所有权谁属,则在所不问”。
它是我们的领土,可以行使管辖权。以下两部分属于中国领土的延伸,适用于中国刑法: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飞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上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大使馆属于使馆所在国的国家领土,不属于派遣国的国家领土,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1条第9款中,指出“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邸之建筑物或建筑物之各部分,以及其附属土地。至所有权谁属,则在所不问”。
根据我国承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这些地方亦视同为我国领域,在其内发生的任何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
驻外使馆的领土主权归属是驻外使馆所在地的所在国。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等国际法的规范下,驻外大使馆等外交代表机构享有治外法权,使馆馆舍不可侵犯。
归他们国家自己的政府管。因为国际法规定,大使馆是属于派遣国领土。不受他国侵犯。中国管不着。
1、大使馆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所在国的,使馆土地上的建筑所有权是使馆国的,使馆国对土地有领土主权,其性质就像国际法上的租借行为,使馆如有搬迁之类的,土地收归所有国。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2、土地所有权归原国家所有,领馆建筑所有权归领馆所属国家所有。一座大使馆虽然占据的土地并不多,但是要知道无论在什么国家,领土权都是不可侵犯的一个利益点。
3、国徽或军徽等标志。我国驻外使领馆。根据我国承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这些地方亦视同为我国领域,在其内发生的任何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
4、领事馆属于国家领土。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负责管理当地本国侨民和其它领事事务。领事馆享有一国的主权性质,对外代表其国家。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5、法律分析:不归,归他们国家自己的政府管。因为国际法,大使馆是属于派遣国领土。不受他国侵犯。中国管不着。他们自己管自己,如果我们想进入他们的使馆,必须经过他们同意才让进,不然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去。
6、以及其附属土地。至所有权谁属,则在所不问”。进入馆舍及其所在地,视同进入使馆派遣国的“管辖地”。这种“管辖地”的土地所有权一般属于使馆所在国国家,只是相互无偿提供给对方使用,因此和国际法上的领土有根本区别。
领事馆属于国家领土。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负责管理当地本国侨民和其它领事事务。领事馆享有一国的主权性质,对外代表其国家。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领事馆属于他国领土,但在国际习惯法上领事馆享有“视同”派遣国领土的权利,其所驻国家的的官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且必须承担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的步骤保护领事馆,让其免受侵入或损害。
领事馆的土地属于当地政府所属的国家。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而领事馆是在别国,占用的是别国的领土,其拥有经营权,对在领事馆内的本国事务进行管理。
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而领事馆是在他国,占用的是他国的领土,当然所有权属于当地政府。意思就是A国驻华使馆的地皮还是属于C国的,只有馆舍被当成是A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使用的时候,受到公约保护,拥有外交豁免权。
领事馆是干什么的 领事馆属于国家领土,但属于接受国领土,而非派遣国领土。领事馆是一国驻在他国某个城市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领事代理处。
领事馆的土地属于当地政府所属的国家。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而领事馆是在别国,占用的是别国的领土,其拥有经营权,对在领事馆内的本国事务进行管理。
土地所有权归原国家所有,领馆建筑所有权归领馆所属国家所有。 根据国际公法及国际条约的规定,大使馆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的延伸,各国对其大使馆具有所有权。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大使馆属于使馆所在国的国家领土,不属于派遣国的国家领土,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1条第9款中,指出“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邸之建筑物或建筑物之各部分,以及其附属土地。至所有权谁属,则在所不问”。
它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购买土地,或者可能只是租用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大使馆可能不会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是租用土地或购买土地的使用权。总之,大使馆使用的土地通常是由国家提供的,而不是由大使馆自己购买。